第 5 頁,共 7 頁
諮商收費標準(當天繳交諮詢費用):
1.每診僅一位意願人接受諮商,收費新台幣3,000元。
2.每診二位意願人接受諮商,每位收費新台幣1,500元。
3.每診三位(含)以上意願人接受諮商,每位收費新台幣1,000元。
4.針對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五款之疾病患者(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低收入及中低收入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使用長照服務之日間照顧服務對象、65歲以上重大傷病病人、符合安寧療護收案條件者、輕度失智症(臨床失智量表0.5至1分)、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個案、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或地區醫院全人全社區計畫之65歲以上多重慢性病人,出示相關文件證明診斷或身分後得免收費用。
備註:
1.因健保不給付「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費用,本諮商門診需自費。
2.為不影響諮商品質,每診至多6位意願人接受諮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