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依核准計畫內容執行研究,視為試驗偏差。
- 主持人在得知有試驗偏差/違規事件(如執行未依審查通過研究內容)、或影響受試者權益(如受試者所承受危險顯著增加),應於得知後7天內主動通報本會。
- 不須繳交紙本,所有文件皆以電子檔直接上傳至PTMS系統(特定文件須完成簽署),由研究主持人確認無誤於系統點選送出申請。案件經送出即表示研究主持人已確認所有文件並同意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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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文件名稱 |
注意事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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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
申請書 |
*請登錄PTMS系統進行[新增試驗偏差案審查]申請。 *請自線上系統「申請書」填寫完成,並須列印後請完成主持人簽名+日期,掃描上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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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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