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病友重新掛號看診,由醫師開立新的處方箋,計價後即可依領藥號拿藥。
遺失「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該如何領藥?
建立者 ○
建立於: 2013-03-28, 週四 13:35
修改者 林佑○ 更新於: 2015-03-30, 週一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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