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本院於民國62年奉前台灣省政府衛生處指示成立社會服務室,專責醫療社會工作,所提供之服務以經濟補助之個案工作為主,並在公立醫院之「社會及政策責任」之宗旨下,以照顧中低收入戶、路倒病人、支援社區醫療為服務項目,並兼有院內部分醫療行政業務及教學研究工作,成立初始,編制內僅有主任1人,辦室員2人,雇員1人,並無專職社工。
隨著社會變遷,醫病關係的複雜化,在「全人醫療」的理念下,使得醫院專業分工更加的細緻,社會工作在醫院的角色愈顯重要,故本院於89年編制專任社工,並於93年將本室擴充編制為主任1名、社工3名、辦事員1名,104年增編醫病關係組組長1名,105年再增編社工1名,於110年增編公關組,增編2名辦事員。
社會服務室角色亦由被動協助個案經濟補助轉為主動介入,針對高危險群之個案進行全面評估,以早期介入的觀點,預防問題的產生;但對已經出現社會心理問題的個案,則積極介入,以社會工作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協助病友及其家屬解決他們因疾病而導致的社會、心理、情緒、家庭、經濟、職業、復健、適應及法律等等問題。經由社工師(員)的協助,幫助他們取得資源或發揮潛能,強化社會功能而適當地回歸社會。故本室之服務問題面向已朝向廣度及深度服務為主,並隨時收集相關社會資源,以連結完整之社會服務網絡。除了個案工作外,在團體方面,除持續辦理相關病友活動外,更積極評估自助性團體成立的可行性,以結合病患家屬力量,人助自助。在社區服務方面,則以本院豐富之醫療資源,發揮衛生保健之功能,積極參與社區健康營造,將健康議題深根化、社區化;而本室更致力於志工的訓練計畫發展,以使志工不但是付出心力服務,更在服務中有所成長。除此之外,保護個案、醫病關係、情緒安撫及醫療糾紛之處理也是本室目前所提供之服務項目。結合醫療團隊的力量,提供高品質的醫療服務,降低病患就醫障礙,強化病患力量,適時回歸社會將是本室最大之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