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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
社會服務室社工實習生實習辦法


壹、 實習宗旨
       本院社會服務室(以下簡稱本室),為提供病人輔導、諮商及社區資源轉介工作,並協助疏解病患及家屬就醫時面臨社會上、心理上、經濟上之困難,提供病患更完善、適切的就醫服務,以提昇醫療服務面向及品質。
  同時為配合各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實習課程,提供在校學生了解、參與醫務社會工作實務之機會,促進學術與實務之交流印證,提高學生從事醫務社會工作之興趣,培育醫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

貳、 實習概要
一、 實習方式
(一)暑期實習:連續八週,每週一至週五計40小時,實習總時數需達320小時以上;另需支援配合醫院於假日辦理相關活動,未能配合者不予錄取。
(二)期中實習:同一學期中,連續實習16週,每週應出席2天半或20小時,實習總時數需達320小時以上,未能配合者不予錄取。
二、 實習資格
(一)各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修畢三年級以上學生。
(二)在校需修畢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心理學、社會心理學等課程,上述課程成績需達70分以上,另必需修習社區工作、醫務社會工作等課程,未達者不予錄取。
(三)對醫務社會工作有興趣及強烈學習動機,並能遵守本院相關規定者。
三、 實習名額
由本室每年評估督導人力,提供實習生名額,若申請人數超過當次名額,則辦理面談,將另行通知各校面談事宜。
四、 申請程序
(一) 暑期實習:每年三月底前、期中實習:上學期於三月底前;下學期於十一月底前,將欲實習學生之「基本資料表」、「成績單」及「實習計劃書」備妥,以公函向本室提出申請。
(二) 由本室安排與學生面談時間。
(三) 本室將與學生面談之結果,於四月中旬公告至本院網站(請從首頁→教學研究,即可瀏覽公告),請錄取之同學,依公告規定辦理報到事宜。
五、 實習指導費
依本院教學研究部規定,暑期實習學生收取實習指導費每個月新台幣1,000元整、期中實習生收取實習指導費每二個月新台幣1,000元整。
六、 實習內容
(一) 了解醫院、本室之組織與功能,及各項業務之協調運作。
(二) 醫務社會工作專業知識、技巧及社會資源連結之介紹與運用。
(三) 觀察、臨床接案及護理之家團體設計。
(四) 個別督導及團體督導。
(五) 宜蘭縣社福機構參訪(暑期實習)、讀書報告、個案研討會。
(六) 精神醫療社會工作見習。
(七) 醫院社區活動參與。
(八) 醫務社工行政見習。
七、 實習考核
(一)學習態度30%:學習動機、主動積極參與性、對督導之運用、團隊精神。
(二)專業知能20%:專業熱忱、專業理論、關係及技術之運用、社會資源運用、社工角色掌握。
(三)實習作業20%:應繳之相關報告記錄是否按時繳交、個人觀點及感想之呈現。
(四)人格特質10%:情緒穩定、了解個人限度及能力、具開放性的學習態度。
(五)人際關係10%:與督導、同仁、同儕及其他專業人員間之互動。
(六)出勤考核10%:不遲到早退、請假次數、支援活動之參與度。

參、 實習附則
一、 實習督導
(一) 每週至少督導一次。
(二) 與實習生討論訂定明確的實習目標。
(三) 幫助實習生儘快適應環境、進入實習狀況。
(四) 批閱及討論個案紀錄並簽名。
(五) 協助實習生獨立接案並討論處遇計劃。
(六) 個案研討報告內容應予學生事前討論,並檢視書面資料,於報告當日發給其他工作員及實習生。
(七) 實習結束前,就實習過程給予回饋。
(八) 與實習生維持和諧之督導關係。
二、 實習生
(一) 應恪守社會工作倫理守則。
(二) 應恪守本院及本室相關之工作規定。
(三) 實習期間儀容應注重整潔樸素,到院後請著制服,並佩帶識別證。
(四) 實習時間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30分;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席;若需請假,需事先徵得督導之同意(病假例外);若無故缺席二次以上(含二次),實習成績不予計算並通知校方處理。
(五) 所有指定之作業,須於指定時間內完成,並與督導討論,個案記錄應簽上實習生/○○○,並由督導核閱。
(六) 實習生一律向案主自我介紹為「社工系實習生」。
(七) 獨立接案,儘可能接觸不同類型之個案;所有個案均須向督導報告及討論;禁止兩兩結伴去訪視、會談。
(八) 個案記錄不得以任何理由恣意帶出院區,並應盡保密之責。
(九) 實習時間不得從事各種私人活動。
(十) 需隨身佩帶行動電話。
(十一)應秉持自動自發的精神,積極主動學習。

 實習教學

社工實習照片.txt

器官捐贈簡介      

  1. 什麼是器官捐贈?
    指當一個人被判定腦死或是臨終時,基於個人生前意願的簽署或家屬同意,將其可用的器官或組織,以無償的方式給需要的病人,以幫助其恢復健康,改善生活品質。

  2. 為什麼需要有人捐贈器官?
    有的人因為疾病或藥物影響造成器官衰竭而性命垂危,如果可以獲得器官,就可以進行器官移植手術,恢復健康、重獲新生,如果沒有得到器官,腎臟衰竭者僅能依靠洗腎維持生命,心臟、肺臟或肝臟衰竭者則可能因疾病進程而死亡。

  3. 哪些器官、組織可以捐?
    依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施行細則規定,移植的器官類目包括:心臟、肝臟、腎臟、肺臟、胰臟、小腸、骨骼、眼角膜及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

  4. 器官捐贈有哪些種類?
    活體捐贈:病患因疾病導致肝臟或腎臟功能衰竭,經醫師評估病患適合進行器官移植以恢復健康,且其五等親的親屬中有身體健康並經醫院進行心理、社會及醫學評估,認為適合捐贈,且簽署捐贈意願者,方能進行移植手術。
    屍體捐贈:必須在器官捐贈者經其診治醫師判定病人死亡後為之。前述死亡以腦死判定者,應依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判定程序為之。

  5. 如果我捐贈了器官,我的身體外觀是否會因而受影響?
    器官摘取時是以外科手術的技術標準進行,手術後會以替代物填充縫合並恢復外觀,與一般外科手術後之狀況並無不同。

  6. 我有B型肝炎,將來可以進行器官捐贈嗎?
    可以的,許多等候移植者亦有B型肝炎或是C型肝炎,只要器官功能良好,有B、C型肝炎的捐贈者還是可以捐贈器官給有B、C型肝炎的等候者。

  7. 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是否會和大體捐贈意願衝突?
    器官捐贈及大體捐贈之意願可同時表達簽署不相衝突,待無常來臨時再視身體狀況由醫護人員判斷適合進行哪一種捐贈。

  8. 器官捐贈有年齡限制嗎?
    器官捐贈年齡並非最重要的考量,重視的是捐贈者的生理年齡而非實際年齡,亦即若是年齡較大,但因注重健康、保養得宜,器官功能良好,仍然可以捐贈。

  9. 我認同並支持器官捐贈,可以用什麼方式表達我的意願?
    可至本院各護理站、志工服務台或社會服務室,索取器官捐贈同意書,填寫後逕寄至「衛生福利部安寧療護及器官捐贈意願處理小組」(10049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5號8樓),或交由本院社會服務室代寄,亦可至該中心網站進行線上簽署(www.torsc.org.tw,請直接點選下方連結)。

  10. 當我簽署同意書後,如何查詢是否已加註健保卡?
    在本院各批掛櫃及社會服務室提供同意器捐註記健保IC卡查詢服務。或可至衛生福利部官網,「查詢服務」項目中的「查詢系統連結-醫事司-安寧療護及器官捐贈意願系統」,以讀卡機及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進行查詢(www.mohw.gov.tw)。

器官捐贈表達線上簽卡

線上簽卡

壹、互勵聯誼會

一、歷史:

互勵聯誼會是前宜蘭醫院第一個有組織的病友團體,也是蘭陽地區第一個成立的乳癌病友關懷團體。當時,本院外科部羅世薰主任深感宜蘭地區罹患乳癌患者甚多,卻缺乏一個相互關懷的支持系統,因此於92年3月22日在羅主任積極熱心輔助下,成立「宜蘭醫院乳癌病友團體」,並於93年11月8日正式命名為「互勵聯誼會」,本會成立目的在透過團體力量提供病友一個相互支持、溫暖的依靠地方,讓姊妹們能夠重拾信心走出癌症的陰霾。

二、主要活動:

每年二次:健康講座暨慶生會。

每年一次:旅遊活動。

每年一次:歲末年會活動。

配合院方:社區防治宣導活動。

每年一次:新病友座談會

貳、腎友會

一、歷史:

本院91年起設立血液透析室,為蘭陽地區民眾提供透析治療及護理。有鑒於縣內洗腎患者人數不斷增加,為提供腎友病患間一個經驗分享與意見交流的園地,在院內社會服務室的協助下,順利於94年初成立腎友團體。希望藉由腎友會的成立,讓本院透析病患不僅擁有完善的透析品質,並經由腎友間之互助及醫療的協助下,落實社會福利的普及與醫療資訊的正確獲取,以提供病患更完善的醫療品質,擁有開闊的心胸及生活品質,以達到身、心、靈的整體照護。

二、主要活動:

 健康講座或聯誼活動。內容視需求調整。

參、巧克力俱樂部

一、歷史:

近年來由於普遍性的生活水準提高、民生富足,加上現代人飲食習慣的改變,許多現代人的文明病躍升為國人的十大死亡原因之一,糖尿病即為其中一例。自民國72年起糖尿病首次進入國人十大死因之一,民國100年糖尿病患,就新增7萬5千多人,而且有9千多人因糖尿病而死亡,平均每天有25人死於糖尿病,每隔57分52秒,就有1名糖尿病患死亡。

本院糖尿病友會已於95年11月成立-巧克力俱樂部,透過定期的活動,以及專業醫療團隊(醫師、衛教護理師、營養師、社工人員等)的服務,以提供本院病友全方位的健康照護,另闢一個場合傳達正確的糖尿病資訊,並供病友間交換彼此與糖尿病相處的生活經驗,進而促進病友之自我健康管理。

 二、主要活動:

每年四次健康講座

肆、巴金森症病友會

一、歷史

人類的平均壽命逐年攀升,人口結構的老化已是全球趨勢,根據內政部人口資料顯示,65歲以上人口佔宜蘭縣總人口數的13.08%,相較於全台老年人口比10.75%,宜蘭縣高出2.33(全國第六位)。因此,老化所造成之相關疾病也同時增加。

巴金森症是國人相當常見的神經退化性疾病,約佔65歲以上老年人口的1-2%。根據統計,台灣有超過3萬人以上罹患此症,發生率有逐年增加的趨勢。近年來,社會各界對於巴金森症的疾病照護需求量逐漸增加,因此,提供病友及家屬正確之相關疾病資訊、建立病友交流平台、推動巴金森症相關福利政策及推廣教育等實為目前必要之課題。

有鑑於此,巴金森症病友較缺乏專屬資訊交流與互動平台,且國內城鄉之醫療資訊與資源分布不均。本院在神經內科蔡秉晃醫師和朱復興醫師號召努力下,成立以巴金森症病友為中心的病友團體,期許透過本病友會的成立,提供病友、家屬、民眾與相關醫療人員一個能夠互相交流、關懷照護、分享醫療訊息的平台。

二、主要活動:

每年辦理健康講座,活動內容視需求調整

伍、高血壓病友會

一、歷史:

高血壓病友會又名為「好心俱樂部」,於97年11月18日成立,主要為提供本院高血壓病友經驗交流以及高血壓照護相關資訊分享,藉由不定期舉辦健康講座及聯誼活動促進病友間互動。除了提供健康訊息分享外,病友們之間亦能在心理層面提供關懷支持,透過彼此的激勵共同落實健康生活。 

二、主要活動:

健康講座或聯誼活動。內容視需求調整。

陸、失智症病友暨家屬聯誼會

一、歷史:

根據台灣失智症協會的報告,民國101年全台社區失智症總人口數為15萬7千餘人,而隨著年齢逐漸增長,失智症比率還會隨著增加。陽明大學附設醫院設立在宜蘭,秉承“宜蘭大病院”守護在地縣民健康的使命,特別於101年6月成立失智症病友暨家屬聯誼會,又名為「憶不容遲聯誼會」,透過課程及活動參與,提供病友及家屬照護知識,相互分享、支持。

二、失智共照中心成立後,規劃辦理相關活動,以提供失智病患及家屬更全方位照護

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在普世價值中,「生命無價」是無庸置疑的,但隨著現今醫療科技的進步,延續生命不再是一件難事,但是否是有意義地延續生命,被延續生命的是否有尊嚴地活著,再再值得我們好好細考...

       在衛生福利部及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長期推動之下,「安寧緩和」的醫療概念已漸漸在台灣萌芽,許多國人已接受當我在面對臨終之際,我要善終、我要好死,我拒絕一些無效醫療的維生設備及急救措施,以最自然的方式接受生命的終點,且已經完成預立選擇安寧療護意願註記在健保IC卡,顯示國人對於死亡議題不再像以往那麼忌諱。但在臨床仍有許多案例,病人未明確表示其病危、末期時的醫療處置方式,家人亦無所適從,只能按照一般醫療流程處理,結果卻都讓醫療、健保、病人、家屬四方全輸。此時,趁我們還健康、尚未罹患嚴重疾病前,就可以預先思考,當遇到上述的情況時,我們所期待的醫療處置及生命末期呈現的姿態。

       預立醫療自主計畫(Advance Care Planning,簡稱ACP),是比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更全面的臨終自主意願表達,其中除了我們熟知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以外,更包含了「表達在心跳呼吸停止時,是否施行人工心肺復甦術」、「是否接受醫療維生設備維持生命的措施」、「是否需要經由靜脈點滴或口、鼻或腸道插管灌食人工營養」、「照護的場所或死亡地點的選擇」、「選擇醫療指定代理人」、「是否同意器官(組織)捐贈」等意願。

       當然,這是一個預立者與家人、醫療團隊一同溝通商討的結果,基於尊重個人自主權為原則,預立者出於自願且為自身意識清楚時所做的決定,在清楚獲得自身健康狀況及病程發展後,明確地表達對於臨終治療與照護的意向,以縮短醫病之間的磨合與猜測,讓家人遵照自身意願而有所事從,最重要的是自己決定臨終之事,獲得尊重與保障,生死兩相安。

    另於下方提供二個友善連結,提供更完整的安寧療護及器官捐贈相關資料,並提供意願書及同意書之下載,歡迎宜蘭鄉親多加利用。若鄉親對於預立醫療自主計畫有相關的疑問,歡迎至本院社會服務室、仁心病房洽詢,或電03-9325192轉73161、72571。

   

友善連結:

0330 20130913 02

0330 20130913 01 

       提供良好醫療服務品質,是本院的服務宗旨及堅持不懈的目標,您的寶貴意見將成為我們努力往前的動力!煩請提供真實姓名、連絡電話或地址等基本資料,並詳述內容,本院將予以保密,您的建議均受到本院之高度重視,將轉知主責單位並待批示後立即回覆。
       依行政程序法第173條規定,如未載明具體陳述事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本院將不予受理;與本院無關之意見、同一事件重複陳情者、商業廣告、不當文字或惡意攻訐謾罵等言論,亦歉難受理,並保留直接刪除的權利;另如意見內容涉及違反法律者,請自負法律責任,如有不盡周全之處,尚請見諒!
       針對意見反應內容(或來函),本院有權逕行轉載於本院刊物(當事人基本資料將予保密),不同意者,請於紙本意見反映單備註欄內或電子信件內註明。

院長信箱: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反映專線:(03)9371791

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 13:30~17:30(例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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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指定捐款用途,請於匯款單上註明/另請不吝留下大名、電話及地址,以利寄送抵稅收據;為配合菸害防制,本院禁止接受菸商之贊助及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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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3月捐贈芳名錄112年4~6月捐贈芳名錄, 112年7~9月捐贈芳名錄112年10~12月捐贈芳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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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1-3月捐贈芳名錄109年4~6月捐贈芳名錄109年7~9月捐贈芳名錄109年10~12月捐贈芳名錄

108年1-3月捐贈芳名錄108年4~6月捐贈芳名錄108年7~9月捐贈芳名錄108年10-12月捐贈芳名錄

107年1-3月捐贈芳名錄107年4~6月捐贈芳名錄 ,107年7~9月捐贈芳名錄107年10~12月捐贈芳名錄

106年1-3月捐贈芳名錄106年4~6月捐贈芳名錄106年7~9月捐贈芳名錄106年10~12月捐贈芳名錄

105年1-3月捐贈芳名錄105年4~6月捐贈芳名錄105年7~9月捐贈芳名錄105年10~12月捐贈芳名錄

104年1-3月捐贈芳名錄 , 104年4-6月捐贈芳名錄 , 104年7-9月捐贈芳名錄 , 104年10-12月捐贈芳名錄

103年1-6月捐贈芳名錄 , 103年7-12月捐贈芳名錄

102年1-6月捐贈芳名錄 , 102年7-12月捐贈芳名錄

101年7-12月捐贈芳名錄101年1-6月捐贈芳名錄

100年7-12月捐贈芳名錄(doc) (odt)100年1-6月捐贈芳名錄(doc) (odt)

99年7-12月捐贈芳名錄(doc) (odt)99年1-6月捐贈芳名錄(doc) (odt)

98年7-12月捐贈芳名錄(doc) (odt)98年1-6月捐贈芳名錄(doc) (odt)

97年7-12月捐贈芳名錄(doc) (odt)97年1~6月捐贈芳名錄(doc) (odt)

96年下半年捐贈芳名錄(doc) (odt)96年上半年捐贈芳名錄(doc) (odt)

95年下半年捐贈芳名錄(doc) (odt)95年上半年捐贈芳名錄doc檔 (odt)

 

★社會服務暨醫療救助基金作業程序及經費使用原則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 志願服務隊隊徽

(一)成立簡史

本院志願服務隊成立於民國80年9月,歷年來志工服務隊在各位志工的努力及志工督導的指導下不斷開展,同時隨著院方的肯定與病患及其家屬的實際需要,志工服務內容也有所擴增。

(二)成立宗旨

為結合社會力量,協助病患解決其因疾病而產生的心理、社會、家庭、安置等,擴大服務病患之層面,發揮專業社會工作的服務功效,特成立「志願服務隊」。為了協助前來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就醫的病患和家屬得到更完整而親切的服務,因此廣向社會招募人力,而設立志願服務隊。期望每一位病患、家屬都能得到最妥善、最親切的關懷和照顧,以達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高尚人生觀,並提供社會大眾參與服務人群的機會,得以學習成長。

(三)志願服務隊組織圖

組織

志願服務隊架構圖詳細資料.txt

(四)加入志願服務隊的行列

  • 召募對象
  1.     長期志工:年滿18歲以上70歲以下,能持續服務一年以上,識字且身體健康,具有愛心、耐心、恆心、服務熱忱及無不良啫好者。自108年1月起之新進志工,於年滿75歲時須退休離隊。
  2.     短期寒暑假學生志工:年滿15歲,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未滿18歲者,須另檢附家長同意書。
  • 召募原則
  1.     長期志工:每年招募。採先報名,後面談方式甄選之。
  2.     短期學生志工:每年寒暑假招募,須參加徵選訓練會(學生志工管理辦法另行訂定)。
  3.     所需證件:(1)報名表 (2)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分開)  (3)二吋照片二張  (4)學生證影本(在學學生)  (5)家長同意書(未滿18歲者)。
  • 召募訓練
  1. 新召募志工須接受資深志工及志工督導之指導實習1個月,服務4次,每次至少3小時,實習期間依規定簽到、簽退;因故請假需事先辦理,請假次數至多1次,超過者需重新實習;實習期滿後須參加職前訓練。                                                     
  2.     新進志工1年內需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手冊取得須完成:6小時基礎訓練課程及6小時特殊訓練課程。
  3.     依院內政策發展及志工推薦,規劃每四個月定期舉辦志工「在職訓練」,以提高志工服務品質。


 

  •  業務範圍
    • 個案工作
      1. 社會心理分析與診斷評估。
      2. 心理、情緒(悲傷)輔導。
      3. 經濟問題、家庭問題之協助。
      4. 個案資源轉介、協調、聯繫。
      5. 器官捐贈勸募工作。
      6. 家暴、性侵防治業務。
      7. 自殺防治關懷通報。
      8. 出院準備服務。
      9. 醫療糾紛處理、預防及關懷協助。
  • 團體工作
      1. 病友團體之輔導。
      2. 召開家庭會議。
      3. 衛教健康講座。
      4. 慶生會。
      5. 旅遊活動。
  • 社區工作
      1. 社會資源的連結與運用。
      2. 志工招募與訓練。
      3. 社會服務暨醫療救助基金之勸募與徵信。
      4. 義診及巡迴醫療支援。
      5. 院刊彙整編輯發行。
  • 醫糾及顧客抱怨處理
      1. 一線偶發事件即時處理。
      2. 顧客意見反應處理、彙整及分析報告。
      3. 醫療爭議處理與檢討。
  • 媒體公關工作
      1. 媒體聯繫。
      2. 採訪通知及新聞稿撰寫發送。
      3. 記者會場次安排執行。
      4. 相關突發事件採訪聯繫。
      5. 行銷活動記者會安排。
      6. 媒體採訪統計彙整分析。
      7. 媒體相關聯誼活動承辦(賀卡、聯誼餐聚及紀念品製發)。
  • 社區行銷活動
      1. 社區行銷活動業務執行成果統整、登錄。
      2. 行銷活動成果製作及統整。
      3. 常規性捐血活動承辦。
      4. 節日性及不定期行銷活動承辦。
      5. 院外相關行銷活動接洽及承辦。
  • 教學訓練
      1. 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生實習。
      2. 參與醫療人員有關醫糾、顧客抱怨及社福資源議題之訓練計畫。
      3. 參與研習會﹑個案討論會、出院準備會。
  • 其他
      1. 病患醫療諮詢及解答﹑反應意見之處理。
      2. 病患民眾之晤談﹑電話﹑信件諮詢之服務。
      3. 協助老人體檢﹑殘障鑑定。
      4. 科室行政業務彙整。

 

 

    

 

壹、組織架構

   組織

社會服務室-組織架構詳細說明.txt

貳、業務介紹

一、個案工作

       1.性侵害案件處理

       2.家庭暴力案件處理

       3.路倒病人(身分不詳)處理

       4.遊民處理

       5.病患經濟補助

       6.病患住院照護及出院安置問題

       7.病患疾病適應及情緒問題

       8.病患醫療抱怨或不配合治療

       9.社會福利諮詢

       10.社會資源轉介

二、團體工作

       協助相關病友團體或座談會之舉辦

三、社區工作

       宣導及舉辦與病患有關之福利服務活動

四、社會服務暨醫療救助基金之勸募與徵信

五、志願服務工作推展

       1.志工人力招募作業

       2.志工團隊之輔導與管理運作

       3.志工教育訓練之規劃與辦理

六、跨專業團隊工作

       1.安寧療護團隊

       2.出院準備服務團隊

       3.護理之家照護團隊

       4.居家照護團隊

       5.器官勸募團隊

       6.腦中風急性後期照護PAC團隊

       7.愛滋個案團隊

       8.失智個案團隊

七、公關媒體工作

       1.媒體聯繫

       2.採訪通知及新聞稿撰寫發放

       3.記者會場次安排執行

       4.相關突發事件採訪聯繫

       5.行銷活動記者會安排

       6.媒體採訪統計彙整分析

       7.媒體相關聯誼活動承辦(賀卡、聚餐及送禮)

八、顧客服務

       1.一線偶發事件即時處理

       2.顧客意見反應受理

       3.顧客意見反應處理、彙整及追縱

九、教學研究與發展

       1.參與研習會﹑個案討論會

       2.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生實習

       3.參與醫療人員之訓練計畫

十、醫病關係

       1.醫療爭議案件處理

       2.醫療責任保險請購

       3.醫事互助金管理

十一、辦理公益及藝文活動

十二、教學研究與發展

         1.參與研習會﹑個案研討會

         2.社會工作相關科系學生實習

         3.參與醫療人員之訓練計畫

十三、其他

        1.身心障礙鑑定

        2.門診高診次就醫輔導

        3.臨時交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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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介紹

沿革

本院於民國62年奉前台灣省政府衛生處指示成立社會服務室,專責醫療社會工作,所提供之服務以經濟補助之個案工作為主,並在公立醫院之「社會及政策責任」之宗旨下,以照顧中低收入戶、路倒病人、支援社區醫療為服務項目,並兼有院內部分醫療行政業務及教學研究工作,成立初始,編制內僅有主任1人,辦室員2人,雇員1人,並無專職社工。

隨著社會變遷,醫病關係的複雜化,在「全人醫療」的理念下,使得醫院專業分工更加的細緻,社會工作在醫院的角色愈顯重要,故本院於89年編制專任社工,並於93年將本室擴充編制為主任1名、社工3名、辦事員1名,104年增編醫病關係組組長1名,105年再增編社工1名,於110年增編公關組,增編2名辦事員。

社會服務室角色亦由被動協助個案經濟補助轉為主動介入,針對高危險群之個案進行全面評估,以早期介入的觀點,預防問題的產生;但對已經出現社會心理問題的個案,則積極介入,以社會工作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協助病友及其家屬解決他們因疾病而導致的社會、心理、情緒、家庭、經濟、職業、復健、適應及法律等等問題。經由社工師(員)的協助,幫助他們取得資源或發揮潛能,強化社會功能而適當地回歸社會。故本室之服務問題面向已朝向廣度及深度服務為主,並隨時收集相關社會資源,以連結完整之社會服務網絡。除了個案工作外,在團體方面,除持續辦理相關病友活動外,更積極評估自助性團體成立的可行性,以結合病患家屬力量,人助自助。在社區服務方面,則以本院豐富之醫療資源,發揮衛生保健之功能,積極參與社區健康營造,將健康議題深根化、社區化;而本室更致力於志工的訓練計畫發展,以使志工不但是付出心力服務,更在服務中有所成長。除此之外,保護個案、醫病關係、情緒安撫及醫療糾紛之處理也是本室目前所提供之服務項目。結合醫療團隊的力量,提供高品質的醫療服務,降低病患就醫障礙,強化病患力量,適時回歸社會將是本室最大之宗旨。

Telephone switchboard: (03)932-5192
Voice registration : (03)936-5432
Manual appointment : (03)937-4280

Address
Lanyang Campus: No. 169, Xiaoshe Rd., Yilan City, Yilan County 260006 (MAP)
Xinmin District: No. 152, Xinmin Rd., Yilan City, Yilan County 260002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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