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 志願服務隊
(一)成立簡史
本院志願服務隊成立於民國80年9月,歷年來志工服務隊在各位志工的努力及志工督導的指導下不斷開展,同時隨著院方的肯定與病患及其家屬的實際需要,志工服務內容也有所擴增。
(二)成立宗旨
為結合社會力量,協助病患解決其因疾病而產生的心理、社會、家庭、安置等,擴大服務病患之層面,發揮專業社會工作的服務功效,特成立「志願服務隊」。為了協助前來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就醫的病患和家屬得到更完整而親切的服務,因此廣向社會招募人力,而設立志願服務隊。期望每一位病患、家屬都能得到最妥善、最親切的關懷和照顧,以達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高尚人生觀,並提供社會大眾參與服務人群的機會,得以學習成長。
(三)志願服務隊組織圖
(四)加入志願服務隊的行列
- 召募對象
- 長期志工:年滿18歲以上70歲以下,能持續服務一年以上,識字且身體健康,具有愛心、耐心、恆心、服務熱忱及無不良啫好者。自108年1月起之新進志工,於年滿75歲時須退休離隊。
- 短期寒暑假學生志工:年滿15歲,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未滿18歲者,須另檢附家長同意書。
- 召募原則
- 長期志工:每年招募。採先報名,後面談方式甄選之。
- 短期學生志工:每年寒暑假招募,須參加徵選訓練會(學生志工管理辦法另行訂定)。
- 所需證件:(1)報名表 (2)身份證影本(正反面分開) (3)二吋照片二張 (4)學生證影本(在學學生) (5)家長同意書(未滿18歲者)。
- 召募訓練
- 新召募志工須接受資深志工及志工督導之指導實習1個月,服務4次,每次至少3小時,實習期間依規定簽到、簽退;因故請假需事先辦理,請假次數至多1次,超過者需重新實習;實習期滿後須參加職前訓練。
- 新進志工1年內需取得志願服務紀錄冊;手冊取得須完成:6小時基礎訓練課程及6小時特殊訓練課程。
- 依院內政策發展及志工推薦,規劃每四個月定期舉辦志工「在職訓練」,以提高志工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