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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事故傷害

『這是誰的錯?』----談兒童事故傷害
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小兒科 王炳耀主治醫師 

  四歲大的女童小臻,下午經救護車緊急送至醫院急診室,驚慌失措的外婆主訴小朋友喝下了四分之一量用礦泉水瓶裝的漂白水。小臻目前腹部劇烈疼痛,作嘔,痛苦難耐。醫師表示病童口腔、食道可能嚴重灼傷。….七歲的男童凱文被撈上岸時已經溺斃多時,毫無動靜。家屬在一旁悲痛欲絕,懊悔不已。….這些新聞似乎層出不窮,尤其在特殊節日或是寒暑假時段。往往我們聽到千萬個「早知道…」,卻也改變不了既成的傷害甚至是死亡的事實。這些都是意外事件,還是我們根本沒有從中得到教訓?

  大多數的兒童事故傷害主要是由於交通事故、墜落、跌倒、溺水、燒燙傷、中毒、窒息等原因造成,其實這些事故傷害大部分都可以找出危險因素加以防範,減少不必要的傷害。過去我們稱這些事件為「意外」傷害,倒不如稱之「意內」傷害來的貼切。就好比包粽子的鹼水裝在未標示的寶特瓶中、臨時離開未將幼兒床欄拉起、放任孩童到未有安全警戒的溪河玩水、或是讓幼兒獨處家中等,會發生什麼危及生命的事件,也早在我們意料之中。

  根據衛生署歷年死亡原因統計顯示,1~14 歲兒童死亡原因,事故傷害高居第一位。以民國九十年為例,1~4 歲因事故傷害死亡佔總死亡率 35.56%,5~9 歲佔總死亡率 41.05%,10~14 歲佔總死亡率 41.01%。若是以我們小兒科一般疾病來比較,沒有一項是比事故傷害帶來的死亡率還高。我國每十萬人事故傷害死亡率(42.58)跟已開發國家如新加坡(15.1)、日本(15.3)、澳洲(16.5)、德國(17.6)、美國(34.0)等比較,有明顯偏高的趨勢。讓我們想一想,在台灣地區每隔 55 分鐘就有一人死於事故傷害,這是多麼可怕的事。當然,這樣也會造成個人、社會和經濟極大的損失與傷害。

  為了有效防範兒童事故傷害的發生,我們必須了解傷害何以會發生。由於兒童好動的個性及好奇的心理,加上家長們疏於維護幼兒生活週遭環境的安全問題,未排除不良生活習慣,只靠個人的知識與想法,便容易發生問題。其中原因包括有:一、不正確的知識。二、不當的態度和習慣。三、不熟練的技術。四、不安全的行為。五、環境中潛伏危險因子等。因此,我們可試著從下列三方面著手:教育、環境設計的改良與產品設計的改良。平時我們便應學習並了解事故發生前的預防教育,繼而到發生時的處理技巧甚至是發生後的急救照護與輔導。建議您不妨就近至醫療衛生機關或醫院詢問,或者多閱讀相關衛生保健的書籍資料。當然,安全環境的設計與預防,小從居家環境、大至交通機具、馬路、學校,公共場所等安全措施,更有賴政府的管理與大眾的關心與監督。

  誠如以上所言,意外事故是造成兒童傷害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絕大多數的事故傷害是都可避免。事故傷害大部分並非真的是意外,如果每個家長,多一分注意、少一分的不以為意,我們相信必能將兒童事故傷害的發生降至最低,讓兒童能在健康安全的環境中快快樂樂的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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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者 網站○ 建立於: 2013-05-07, 週二 15:06
修改者 李品○ 更新於: 2023-07-31, 週一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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